《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政策法规监管全流程介绍》-1-开场白
讲座第1部分
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各位委员们,大家晚上好!
我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继锋律师,根据我们委委员会的统一工作安排,这一周由我来分享一下自己的最新的工作经验和体会。
今天晚上我准备给大家分享和汇报的题目是《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政策法规监管全流程介绍》。
我现在正在办公室通过微信语音的方式,一段话一段话地向各位委员来汇报我的专题内容。如果有错误和不周之处还请大家体谅。
我之所以准备这样的一个专题,有以下两点理由:
基本建设程序与投融资体制密切相关
第一个理由就是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专门发了一个文件,叫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样的文件,这个是2016年发的,在这个文件中,有重要的内容和篇幅就涉及到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的要求要确立企业投资主体的地位。同时对于建设投资项目要建立三个清单的管理制度。
政府要修订并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要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除了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
也就是说,我们国家要求政府把需要批准和核准的项目,都有一个投资项目目录;对企业投资的项目只会建立一个负面的清单制度,在负满负面清单里边可能会受限制或者禁止做;那么除此之外就是自由的,然后在这两个目录之外,其他的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7月5日颁发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之后,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有专门针对我们工程建设领域来发了一个具体的实施意见,它的名字叫做《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在国务院办公厅这个文件中,涉及到我们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流程,被多次提及,并且要求能够合并的事项就要合并,然后来简化工程建设这样的管理的流程和环节。
在国务院办公厅发的文件中,明确地把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划分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对我们工作密切相关。
第一个叫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第三个阶段叫做“施工许可”阶段,第四个是对“竣工验收”的一个管控。大家注意在这4个阶段中,前3个阶段里边中包含有大量的行政许可的内容,而最后一个竣工验收已出现在《建筑法》、《消防法》等一些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之中了。我们律师都知道,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是不得投入使用的。
这是我的第一个理由。也就是说国家在2016年和2019年连续颁发重要的文件,对我们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范和管理,并且要对投融资的一个方式要进行一个改革。很多改革的措施还是在不断地推出的过程中,这值得我们专业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关注它。
基本建设程序与做好律师工作密切相关
我准备这个专题的第二个理由是:根据最近一段时间我在做工程建设或者房地产案件,不管是诉讼的案件,或者一些非诉讼的法律服务的时候,我切实的理解到,如果我们能够更深的更广的来掌握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知道政策法规对工程建设和房地产投融资到底有哪些方面的监管措施,这对我们做好法律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个人觉得这个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合法性,另外一个是合规性。
合法性我们就知道,如果我们在做诉讼案件的时候,我们都会去考虑双方签订的合同招投标的程序是不是遵守了法律,那么违法的一些严重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各方的合同和交易结构是无效的。这是我们作为律师在诉讼仲裁这样的争议解决环节,第一时间都会去考虑各个项目交易的每一个程序的合法性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大家都知道,最近几年来合规性的要求越来越加强了。
我们在出法律意见书,律师在处理诉讼案件或者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时候,我们的法律意见已经不单单是合法性的一个法律意见。说这个项目操作是不是合法,我们更多地要考虑到合规性的问题。而合规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
我个人觉得如果我们作为工程建设和房地产的律师,我们所理解的合规其实就是要全面的来把握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对照看这些程序那些要求,我们尽管有些东西可能不违反大法,但是它在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它是不是符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这是我们律师需要注意的。
我这一周在准备课件的时候也在梳理我们国家的建筑法各种条例,还有各种政策文件,我也切实地意识到,我今天这个话题实际上有三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广义的法律规定——我们都需要遵守。第一个就是法律,第二个就是行政法规,第三政策以及大量存在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我们很容易检索到这样的法规。但是对于政策的话(大家法律检索的时候容易互视),就像今天我提到的好多个文件。除此之外还会有中央和地方的各种各样的一些规范性的文件,大家要注意。
在准备课件的时候,刚才在楼下走了一圈。能够发现很多问题,比如说楼宇外边的广告的问题,标牌的问题,在大楼的外边能不能摆摊经营的问题。
我个人觉得建筑物,很多工程建设项目,它要发挥作用的话,其实要给它一定的自由度。但是我们国家又有城市管理、广告管理、文明经营、安全方面的各种法规。
实际生活中和建筑项目使用过程,很难掌握的一个问题就是:(经营活动)对项目运营收益是有帮助的,但从安全管理、城市统一管理的方面又不能放任不管。所以说这中间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异常复杂)。
我觉得我们可能更要关心我们所服务企业的所在地的这些中央法规,还有他们地方的特殊规定。
开场白小结
好的,上述两个理由我已经简要的介绍了一下我的想法,这也是最近一段时间来我的一个最新的思考。
我个人觉得我们作为工程建设和房地产的律师,如果能够在基本建设程序方面有很准确的一个把握,并且还有一个很广度的把握,站在广义的角度去理解基本建设程序,我们就可以合法合规的做好工程建设和房地产法律业务服务工作。
(讲座未完,请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