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去哪里打官司(诉讼、仲裁)?

2023年9月20日更新

最直接的司法解释规定
  1.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22修正)》第33条:“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2. 《仲裁法司法解释(2008修订)》第9条:“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
理解管辖逻辑的出发点
  1. 《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35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 《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22修正)》第18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找到以上法律规定,就可以回答文章标题:

        一、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拒绝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原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仲裁协议继续有效。受让人应依原合同约定的诉讼或仲裁方式打官司,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此举也是防止债权人采取虚假转让债权给选定的第三人,以恶意规避法定管辖的情形。

        二、受让人如果想解除《债权转让合同》,那么案件与债务人无关,应按受让人与债权人达成的纠纷解决方式,确定管辖。无约定且接收货币的,受让人可以在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最后别忘记例外的三种情形:

        (1)受让人不知道原合同已约定有管辖法院或仲裁条款(这很少见,债权转让时,受让人总是要看原合同的。原合同若约定不允许转让,则转让无效。);

        (2)受让人在债权转让当时明确表示不同意加入仲裁的(请一定注意反对仲裁的时点);

        (3)原合同债权人、债务人同意按受让人意愿选择管辖法院的(这个是个好方法。债权转让时,虽然仅通知债务人即生效,但是受让人如果能够进一步争取获得债权人、债务人的配合,达成新的有利于已方的管辖协议当然更好了)。

        四、还得提醒一句:管辖法院必须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之一。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