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政策法规监管全流程介绍》-2-要区分狭义和广义
讲座第2部分:狭义和广义区分的必要
回到今天专题的主要内容其实就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我给大家梳理和汇报一下传统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哪些。
第二个大部分我要向大家来报告一下,我理解的广义的工程建设,投融资的全流程的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狭义
对第一部分传统的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咱们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还有咱们的传统,它有明显的起点和终点。
起点的话就是从立项开始,或者说从准备立项开始。
终点的话就是一个项目建成的竣工验收,这就是我们今天在课上聊到的传统意义上的基本建设程序。
各位委员可以把它理解成狭义的基本建设程序,它就是从立项开始到竣工验收结束。
但是我们作为律师我们都知道,立项之前有大量的工作,竣工验收之后也有大量的工作,显然这样的一个狭义阶段的基本建设程序是远远不够的。
基本建设程序:广义
对于第二部分广义的工程建设投融资的全流程的建设程序,该怎么理解?我把它也总结出了起点和终点。
起点。我想从最前端的市场准入开始,就是说政府让不让你做这样的项目,对吧?从那时候开始,然后才能决定你有没有这样的资格,对吧?或者你是外企或者你民营企业等等的对吧?你有没有这样的市场准入的资格,然后开始来计算,那么这个流程就已经开始了。
然后最后结束的终点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为企业家的服务,或者为政府服务,那么政府在投资项目或者企业家在投资项目,那么一般都会设项目公司的经营投资运营担保,那么最后到一定阶段的话,投资会结束掉,投资人可能会退出。
当然这个点也很难确定,但是我还是想把它作为一个重点就是说,虽然广义的建设程序它的终点很难确定,但是我还是想把它给描述一下,就是一个投资人或者一个政府在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的项目,他在经营运营结束的时候,那么投资人的退出的一个时点时间点。
好吧,我的广义的建设程序就从最早的市场准入开始,一直到最后的一个项目的经营后的退出。
(讲座未完,请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