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盖章不签名,证据有效吗?——法规规定及案例检索》
2024年3月27日更新
本律师在法庭庭审时主张,对方的证据只有公章,但没有经办人签名,应当要求对方补充举证,提供经办人名字以便申请该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书证的真实性及其意思表示的具体内容。
法官问:“你除了合理怀疑外,有反证证明吗?”我当时回答:“现在没有”。
现在,我尽力搜集整理了相关规定,下一次法庭之战就用得上了。
一、《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仅盖章不签名,相对人应证明合同系对方有权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12.5
第22条第3款:“合同仅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而无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相对人能够证明合同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当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115条:“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好像或签名、或盖章均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第92条:“私文书证的真实性,由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私文书证由制作者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的,推定为真实。
“私文书证上有删除、涂改、增添或者其他形式瑕疵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
四、最高法院案例:仅加盖公章,不能证明属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1.(2022)最高法知民终709号
“本院认证意见为:……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南昌德漫多公司提交的单位证明不符合该条规定的形式要件,本院不予采纳。”
2.(2021)最高法民终373号
本院认为:“……在通常交易中,公司公章具有确认公司法人意思表示的效力,但并非公司法人的意思表示本身,在某些特定交易中,应当考察加盖公章时的具体情形,以便准确认定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本案系发生在公司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借款纠纷,公司公章能否对公司产生相关确认效力,应主要审查盖章行为是否确实出于羌塘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现《对账单》仅有盖章,无相关人员签名,利虎公司也未举示相关证据证明《对账单》通过羌塘公司正常的审批流程形成,故在其兼具债权人和股东身份的利虎公司掌握公章的情况下,在《对账单》上加盖公章的行为并不能被确认为羌塘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进一步审查形成《对账单》的具体借款金额。综上,利虎公司以《对账单》为依据主张7890.659万元的事实,并未达到高度可能性,……”。
3.(2021)最高法民申7653号
本院认为:“……综合考虑《对账单》仅加盖羌塘公司公章却无羌塘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羌塘公司公章由利虎公司保管使用、利虎公司未能举示相关证据证明《对账单》通过羌塘公司正常的审批流程后形成,故原审认为《对账单》上加盖公章的行为并不能被确认为羌塘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需进一步审查确定羌塘公司的具体借款金额,并无不当。”
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案例:仅加盖公章,证据形式存在瑕疵
(2022)京民申7042号
“三、从案涉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来看,……提交的社区证明在性质上属于单位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但……提交的社区证明仅有社区居委会的公章,在证据形式上存在瑕疵。且该《证明》未载明……在案涉房屋的居住期间,故无法证明在法院查封之前案涉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
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案例:仅加盖公章,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2023)京0108民初6349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原告……虽称其向本院提起诉讼系依据其住所地确定,原告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原告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但……提交的证明其居住地的《居住证明》中仅有北京市海淀区XXX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盖章,没有单位负责人及制作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明材料的规定,故本院对其证明其居住地的材料不予采信。因……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居住于北京市海淀区,故本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2. (2020)京0108民初4505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A公司提交的书面证明仅加盖单位印章,未载有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上述书面证明不符合法律规定,且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亦未出庭接受法庭及双方当事人的质询,故上述书面证明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鉴于此,本院认定A公司提交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B的贡献度,根据举证分配原则应由A公司承担不利后果,故本院对A公司关于B贡献度的主张不予采信。
七、捏造证据,后果严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23)2024.01.01 实施。规定:
三、将第一百一十五条修改为:“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前款规定。”
八、结论及建议
- 证据瑕疵——对于证明材料、合同等,只盖章不签字,毫无疑问构成证据形式瑕疵。因此,对于有形式瑕疵的证据,虽不能一棒子打死,但也不应当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真实意思表示——至于只盖章不签字的证据,能否成立,还是要结合全案证据链进行分析,才能得出结论。比如合同形式有瑕疵,甚至于没签书面合同,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实际履行了,则合同关系仍然会成立且有效。在本文提到的案例中,人民法院均采用了综合判断的方法,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得出结论。
- 民事法庭伪证——如果大家在法庭上发现对方伪证或变造证据,一定要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15条压制对方,要求法庭调查核实,或者申请书证的经办人出庭作证。最后,可以采取民刑交叉的方法,依照2024年1月1日即将正式生效《民事诉讼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的“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条款,追究对方刑事法律责任。
九、了解更多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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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43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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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46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民法典》第154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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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14条:当事人之间就同一交易订立多份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中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的效力。
依据前款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无效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被隐藏合同为事实基础,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就同一交易订立的多份合同均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各合同成立先后顺序和实际履行情况的基础上,认定合同内容是否发生变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变更合同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的相应变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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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22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且未超越权限,法人、非法人组织仅以合同加盖的印章不是备案印章或者系伪造的印章为由主张该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系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但是仅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而未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相对人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订立合同时未超越权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但是,当事人约定以加盖印章作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除外。
合同仅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而无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相对人能够证明合同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在前三款规定的情形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订立合同时虽然超越代表或者代理权限,但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的规定构成表见代表,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表见代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